“三链”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“星”画卷
“三链”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“星”画卷
“三链”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“星”画卷◎星沙时报全媒体记者 刘萍 通讯员 范(fàn)学文 吴婷
清晨,雾气初散,捞刀河面跃动着细碎(xìsuì)的金光(jīnguāng),白鹭掠过泛起涟漪的水面,隐约可见鱼群游弋的身影。
这一幕“鱼跃江面(jiāngmiàn)、沙鸟翱翔”的动人瞬间,是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坚定不移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的生动(shēngdòng)体现,是长沙县全民共护(gònghù)水域生态环境的有力见证。
近年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(zhífǎjú)以科技赋能监管、以共治凝聚合力、以修复重建生态(shēngtài),创新构建(gòujiàn)“巡查链、共治链、修复链”协同机制,全力守护好水清鱼跃的生态画卷。
织密执法(zhífǎ)网络 构造“全域巡查链”
“捞刀河星沙段(xīngshāduàn)疑似(yísì)有人使用可视化锚鱼设备进行垂钓,请立即核实!”5月24日清晨7点,星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值班队员(duìyuán)收到来自无人机实时传回的照片。15分钟后,值班队员已赶至现场,当场查获村民肖某的非法设备与2.1kg渔获(yúhuò)物。
科技赋能、迅速(xùnsù)响应。这次精准打击违法行为的背后,得益于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创新打造的“视频监控+无人机(wúrénjī)巡飞+人工(réngōng)巡查+渔政船巡航”四位一体执法体系。
依托渔政(yúzhèng)船不定期巡航机制、县镇两级无人机巡飞系统、县视频超融合“智慧渔政”平台(píngtái)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全县捞刀河、浏阳河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重点禁捕(jìnbǔ)水域(shuǐyù)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实行水陆空全方位立体监管和预警。
为保障预警信息能够被及时处理,各属地(shǔdì)综合(zōnghé)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全天候值班值守制度。网格执法队员们24小时在线,对捞刀河、浏阳河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(shuǐyù)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(bǎohùqū)周边实现全时段、全流域执法。一旦收到预警信息,网格队员确保(quèbǎo)5分钟响应,30分钟内现场处置。
今年以来,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行政执法局依托四位一体执法体系,累计查处涉渔案件30余起,劝导并规范违规(wéiguī)垂钓人员72人次,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等(děng)相关违法行为。
强化协同合作(hézuò) 打造“全员共治链”
“这些违规渔具一部分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中收缴的,一部分是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查获(cháhuò)的。”近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春华镇捞刀河大桥边开展2025年禁用渔具集中(jízhōng)销毁(xiāohuǐ)活动。
据执法队员(duìyuán)介绍,今年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、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。同时协同镇街构建“网格(wǎnggé)长+护渔员+执法队员”三级管理体系,划分18个(gè)网格实现水域监管全覆盖(fùgài),定期对现有水上闲置、无人管理、所有人不明的船舶进行排查,对禁捕水域残留(cánliú)废弃网具及时(jíshí)清理,共(gòng)查获电鱼工具16套,地笼132个、拦河网10张,钓鱼竿41根,“三无”船舶7艘。目前,这些渔具均被集中销毁。
与此同时,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行政执法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,积极发动群众力量,根据《长沙县重点水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》,明确举报奖励标准,形成群防群治格局(géjú),并充分依托群众举报、志愿者及反电(fǎndiàn)联盟互动协作(xiézuò),精准分析非法捕捞等(děng)高发区域,作案规律特点,精准定位,重拳出击,依法严厉查处“电毒炸”“绝户网”等非法捕捞、一人多杆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,形成有效震慑(zhènshè)。
今年以来,长沙县行政(xíngzhèng)执法局开展专项打击行动(xíngdòng)50次,清理违规网具83件,清理三无船舶3艘,有效消除了非法(fēifǎ)捕捞风险隐患,助推长沙县禁渔区域实现“水面无捕捞、水中无网具、岸边无渔船”。
推动损害赔偿 筑牢“生态修复链(liàn)”
“我们将于本周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。”黄花综合(zōnghé)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,一个月(yígèyuè)前,执法队员在黄花镇陈家围子组捞刀河段(duàn)发现村民毛某使用地笼捕鱼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的相关(xiāngguān)规定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毛某进行立案调查(diàochá)。同时(tóngshí)执法队员牵头成立调查组,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开展调查并(bìng)组织赔偿磋商,确定赔偿金额、履行方式和履行时间。
谁(shuí)(shuí)污染、谁治理;谁损害、谁赔偿。近年来,长沙县先试先行,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。
利用综合执法的(de)优势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(zhífǎjú)在权限范围内推动禁渔类行政处罚案件与生态损害赔偿案件“双立案”“双调查”“双办理”,并积极探索(jījítànsuǒ)开展增殖(zēngzhí)放流(fàngliú)等多元化生态环境修复模式,引导赔偿义务人通过参与巡河、增殖放流鱼苗等方式履行赔偿责任,补偿修复渔业资源,促进水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。
截至目前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共办理涉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(sǔnhàipéicháng)案件5起(qǐ),损害赔偿案件涉案金额(jīné)约1.5万元,在捞刀河、浏阳河等水域增殖放流鱼苗142.4万尾,全力修复水域生态。
从构建全域巡查体系,到凝聚多方治理合力(hélì),再到有序(yǒuxù)推动生态修复,助力百万(bǎiwàn)鱼苗入河流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,从严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,让这(zhè)一江碧水重焕生机与活力。
◎星沙时报全媒体记者 刘萍 通讯员 范(fàn)学文 吴婷
清晨,雾气初散,捞刀河面跃动着细碎(xìsuì)的金光(jīnguāng),白鹭掠过泛起涟漪的水面,隐约可见鱼群游弋的身影。
这一幕“鱼跃江面(jiāngmiàn)、沙鸟翱翔”的动人瞬间,是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坚定不移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的生动(shēngdòng)体现,是长沙县全民共护(gònghù)水域生态环境的有力见证。
近年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(zhífǎjú)以科技赋能监管、以共治凝聚合力、以修复重建生态(shēngtài),创新构建(gòujiàn)“巡查链、共治链、修复链”协同机制,全力守护好水清鱼跃的生态画卷。
织密执法(zhífǎ)网络 构造“全域巡查链”
“捞刀河星沙段(xīngshāduàn)疑似(yísì)有人使用可视化锚鱼设备进行垂钓,请立即核实!”5月24日清晨7点,星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值班队员(duìyuán)收到来自无人机实时传回的照片。15分钟后,值班队员已赶至现场,当场查获村民肖某的非法设备与2.1kg渔获(yúhuò)物。
科技赋能、迅速(xùnsù)响应。这次精准打击违法行为的背后,得益于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创新打造的“视频监控+无人机(wúrénjī)巡飞+人工(réngōng)巡查+渔政船巡航”四位一体执法体系。
依托渔政(yúzhèng)船不定期巡航机制、县镇两级无人机巡飞系统、县视频超融合“智慧渔政”平台(píngtái)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全县捞刀河、浏阳河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重点禁捕(jìnbǔ)水域(shuǐyù)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实行水陆空全方位立体监管和预警。
为保障预警信息能够被及时处理,各属地(shǔdì)综合(zōnghé)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全天候值班值守制度。网格执法队员们24小时在线,对捞刀河、浏阳河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(shuǐyù)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(bǎohùqū)周边实现全时段、全流域执法。一旦收到预警信息,网格队员确保(quèbǎo)5分钟响应,30分钟内现场处置。
今年以来,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行政执法局依托四位一体执法体系,累计查处涉渔案件30余起,劝导并规范违规(wéiguī)垂钓人员72人次,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等(děng)相关违法行为。
强化协同合作(hézuò) 打造“全员共治链”
“这些违规渔具一部分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中收缴的,一部分是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查获(cháhuò)的。”近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春华镇捞刀河大桥边开展2025年禁用渔具集中(jízhōng)销毁(xiāohuǐ)活动。
据执法队员(duìyuán)介绍,今年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、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。同时协同镇街构建“网格(wǎnggé)长+护渔员+执法队员”三级管理体系,划分18个(gè)网格实现水域监管全覆盖(fùgài),定期对现有水上闲置、无人管理、所有人不明的船舶进行排查,对禁捕水域残留(cánliú)废弃网具及时(jíshí)清理,共(gòng)查获电鱼工具16套,地笼132个、拦河网10张,钓鱼竿41根,“三无”船舶7艘。目前,这些渔具均被集中销毁。
与此同时,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行政执法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,积极发动群众力量,根据《长沙县重点水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》,明确举报奖励标准,形成群防群治格局(géjú),并充分依托群众举报、志愿者及反电(fǎndiàn)联盟互动协作(xiézuò),精准分析非法捕捞等(děng)高发区域,作案规律特点,精准定位,重拳出击,依法严厉查处“电毒炸”“绝户网”等非法捕捞、一人多杆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,形成有效震慑(zhènshè)。
今年以来,长沙县行政(xíngzhèng)执法局开展专项打击行动(xíngdòng)50次,清理违规网具83件,清理三无船舶3艘,有效消除了非法(fēifǎ)捕捞风险隐患,助推长沙县禁渔区域实现“水面无捕捞、水中无网具、岸边无渔船”。
推动损害赔偿 筑牢“生态修复链(liàn)”
“我们将于本周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。”黄花综合(zōnghé)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,一个月(yígèyuè)前,执法队员在黄花镇陈家围子组捞刀河段(duàn)发现村民毛某使用地笼捕鱼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的相关(xiāngguān)规定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毛某进行立案调查(diàochá)。同时(tóngshí)执法队员牵头成立调查组,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开展调查并(bìng)组织赔偿磋商,确定赔偿金额、履行方式和履行时间。
谁(shuí)(shuí)污染、谁治理;谁损害、谁赔偿。近年来,长沙县先试先行,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。
利用综合执法的(de)优势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(zhífǎjú)在权限范围内推动禁渔类行政处罚案件与生态损害赔偿案件“双立案”“双调查”“双办理”,并积极探索(jījítànsuǒ)开展增殖(zēngzhí)放流(fàngliú)等多元化生态环境修复模式,引导赔偿义务人通过参与巡河、增殖放流鱼苗等方式履行赔偿责任,补偿修复渔业资源,促进水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。
截至目前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共办理涉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(sǔnhàipéicháng)案件5起(qǐ),损害赔偿案件涉案金额(jīné)约1.5万元,在捞刀河、浏阳河等水域增殖放流鱼苗142.4万尾,全力修复水域生态。
从构建全域巡查体系,到凝聚多方治理合力(hélì),再到有序(yǒuxù)推动生态修复,助力百万(bǎiwàn)鱼苗入河流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,从严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,让这(zhè)一江碧水重焕生机与活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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